約翰福音的神蹟[1]:耶穌變水為酒(約二111)

約翰福音中的神蹟,一直是聖經中膾炙人口的真實紀錄。使徒約翰於晚年(約主後85)時,回顧基督在世的日子,記下耶穌所行的神蹟,以及耶穌的教訓,寫成這福音書,為要叫人信耶穌是神,並且因他的名得生命(約廿31)

不同於其他的福音書(新約開頭的馬太、馬可、路加,三卷福音書,合稱為符類福音─Synoptic Gospel),約翰福音對神蹟的記載不僅較注重細節,且多包含相關的講論及解釋。對比於符類福音中對神蹟的描述,多提到耶穌行神蹟的能力(異能);約翰福音卻是將神蹟當作記號(事蹟),強調的是耶穌藉著行神蹟使人認識自己,並為全人類帶來救贖。熟讀約翰福音的神蹟,必能使我們更認識基督,並認識新約中神蹟的意義。

約翰福音中,記載耶穌所行的神蹟共有八次,其中七次是在耶穌受難前,最後一次是在耶穌復活後,其順序依次如下:

1.     耶穌變水為酒(約二:111)

2.     治好大臣的兒子(約四:4654)

3.     治好病了三十八年的人(約五:19)

4.     給五千人吃飽(約六:114)

5.     耶穌在海面上行走(約六:1621)

6.     治好生來瞎眼的人(約九:17)

7.     耶穌使拉撒路復活(約十一:144)

8.     海邊向七個門徒顯現(約廿一:411)

 

《經文背景》:

v1 第三日:是從第一章19節起,整個系列的最後一日,亦即由耶穌召門徒腓力及拿但業之日(43)算起的第三日。

娶親的筵席:按照希伯來人的風俗,娶親的筵席乃是連續數日的慶典。期間親友來往不斷,祝賀新人,並且以酒待客,作為歡樂的象徵。

v4 婦人:是當時對母親一般的稱呼,並無任何不敬之意。

v8 管筵席的:婚宴的總負責人,必須照顧賓客的需要,並且指揮僕人所有的服事工作。

《問題討論》

1.     第三日是約翰福音開頭算起的第幾日?比較創一1及約一1,約翰記載這些日數有何意義?

2.     耶穌的時候是指什麼時候?為何耶穌對母親的要求稱自己的時候還沒到?

3.     石缸的水有何功用?為何耶穌要叫僕人將水倒滿?

4.     耶穌行這個神蹟的目的是為了誰?有什麼目的?

5.     這個神蹟有哪些屬靈的意義,是我們可以學習的?